
“道教儀式與中國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
分組討論紀要:白照傑《天授河圖,護國佐命——南北朝至唐代道教河圖經法及儀式的基礎研究》
2021年11月12日20:20-21:20,上海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白照傑老師在“道教儀式與中國社會”線上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發表了會議論文《天授河圖,護國佐命——南北朝至唐代道教河圖經法及儀式的基礎研究》。本場會議的主持人是臺灣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謝世維教授,評議人為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吳楊老師,會議分為論文發表、評議、提問與討論三個環節。
一、論文發表

白照傑老師主要討論了幾種與讖緯“河圖”相關的經法與儀式。在對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呂鵬志、吳真等學者關於河圖大醮的研究作綜述之後,白老師指出對河圖大醮的研究需要整理多種“河圖儀式”並進行考察。他的報告分為以下四個部分:
(一)中古道教對《河圖》的接受簡史。白老師提出,經過漢代讖緯專家的二度創作,《河圖》著作在漢唐之間影響巨大,為方士、道教所關注和借用。南方道士對《河圖》既有接受又有改造,接受表現為葛洪《抱朴子內篇》、顧歡《道跡經》、陶弘景《真誥》等多次提到與《河圖》有關的經書。改造和重新創作表現在孟安排《道教義樞》引《河圖下篇》所體現的道書授予制度;《上清河圖內玄經》出現了“河圖九皇寶籙”及相關傳授儀和謝恩醮儀,此經把“河圖”解釋成一種自然真文,使之道經化。後世道徒創作老君歷代出世傳經傳說,所傳之經包括“河圖八卦之文”,或許是對《河圖》道經化的繼承。河圖大醮在唐以後不行於世,可與《河圖》等讖緯書被禁的歷史相對應。不過,“河圖”雖亡,但九皇籙繼續存在,並且出現了圍繞河圖大醮新創的道教儀式。
(二)河圖九皇籙及相關儀式的成立。白照傑老師指出記載河圖九皇籙最典型的材料是唐前的《上清河圖內玄經》,此經闡明了一些法籙秘諱與《河圖》間的內在關聯,與《河圖》有關的法籙是“九皇寶籙”。九皇即北斗九星之神,相較於漢代讖緯文獻中的七星,上清經《太上飛行九晨玉經》更可能是《上清河圖內玄經》中九皇信仰的直接源頭。通過對這兩部道經的對勘比較,白老師推論《上清河圖內玄經》是在《太上飛行九晨玉經》等更早論及北斗九星的上清文獻的基礎上進行的創作,將舊有的九皇信仰從存想對象演化為護身法籙和傳授《河圖》的前提,以此充實和輔助道教的《河圖》經教系統。與《河圖》存在“道經化”過程類似,九皇也經歷了“經籙化”的轉變,轉變的目的在於歸附“《河圖》經教”,為後者提供“神靈護佑”,增加後者作為次級經教傳統的完整性。對比《上清河圖寶籙》《上清曲素訣辭籙》《太上正一盟威法籙》等幾種河圖九皇籙文獻,可知傳授時所使用的河圖九皇籙可能存在若干不同的版本。白老師進而論述了河圖九皇籙的傳授儀式,並指出九皇籙既可合受,也可單獨傳授。《上清河圖內玄經》中河圖九皇籙傳授儀最後稱“出後設醮”,此九皇謝恩醮僅僅是在受籙後,感謝九星護佑、懺悔往日罪責的儀式,與普告神靈的“大謝”不同,後者更可能是指河圖大醮。
(三)河圖普告大醮的成立及其在唐代的實踐與變遷。通過對《上清河圖內玄經》的詳細考察,白老師認為道教《河圖》、九皇籙、河圖大醮(大謝)是一組互相關聯的材料,共同組成一個次級經教傳統,因此產生時間和信仰背景當大致相同。
白老師首先分析了河圖普告大醮的經教組成與最初儀式結構。他指出,目前公認最早明確記載河圖大醮的文獻是《正一法文經護國醮海品》,此經是南朝《正一法文經》的組成部分,但經中有關河圖大醮的內容很可能是唐代的“插入語”。理由有二。其一,《護國醮海品》由河圖大醮、海龍王醮與三種靈寶簡文三部分組成,其中第一和第三部分關係密切,卻都與經文主旨不甚相關,它們吸收了靈寶傳統,可能是在唐代道教派系觀念淡化後才吸納進《正一法文》經的部分。其二,《河圖醮海品》中河圖大醮內容所涉及的神靈豆子明係由《昇玄經》引入道教,而《昇玄經》創作於南朝後期。至於這段河圖大醮內容原本所處的經書環境,則有可能是早已散佚不存的《河圖內紀》(或《河圖內篇》)等河圖類經教書籍。

在介紹了一應經教背景之後,白老師分析了河圖大醮的儀式。他推論南朝時期可能沒有舉行過河圖大醮,直到唐代真正才實行了河圖大醮儀式並對儀式流程作了細化。記載唐代河圖大醮儀式的材料包括《岱嶽觀碑》、《茅山志》收錄的李含光與玄宗書信、杜光庭的文集三種,白老師逐一作了分析。
《岱嶽觀碑》碑文涉及多起唐代帝王命人於泰山建齋設醮事件,碑文中記載的河圖大醮基本都是齋後醮。
白老師從《茅山志》收錄的李含光與玄宗書信中,析出了涉及河圖大醮的四封信,從這些書信推知:(1)玄宗認為河圖大醮的目的是“上為宗社,下為黎元”,這一點既符合《護國醮海品》中河圖大醮內容的記載,又稍有不同。(2)彼時某部名為《河圖內紀/篇》的書籍中記載有河圖大醮的基本情況,但其記載的儀式程序並不充分。(3)李含光為玄宗舉行的河圖大醮是一種獨立的醮儀,而非齋後醮。
在李含光之後,河圖大醮不見於歷史記載,直到杜光庭時代才再次出現。杜光庭不僅編纂了專門的《太上洞神太元河圖三元仰謝儀》,還撰寫了許多與河圖大醮有關的齋詞和醮詞。《太上洞神太元河圖三元仰謝儀》記載的三元仰謝儀與河圖大醮的功能相同,但河圖大醮是醮,三元仰謝儀是齋,在儀式由醮變為齋的同時,杜光庭編訂了非常細緻的儀式程序。因河圖三元仰謝儀繼承和拓展了河圖大醮,於是河圖大醮愈趨邊緣化,在現存杜光庭時代之後的資料中,再未出現過“河圖大醮”這一名稱。此外,在杜光庭時代或者稍晚的時代,“河圖”從專稱變為一類儀式的統稱。白老師推測以“河圖”為某類醮儀的統稱的情況,很可能成於杜光庭之手。有關杜光庭為何將“河圖”作為所編訂的醮儀系統的統稱,尚未發現確鑿的文獻記載,但一個可能的解釋是這些新訂的醮儀很可能接受了《河圖三元仰謝儀》中的懺悔等程序結構。
最後,白老師探討了羅天大醮和周天大醮與河圖大醮的關係,河圖大醮是專為皇帝和朝廷舉辦的具有鎮護國家、禳除災厄功能的道教儀式,但羅天大醮和周天大醮至少到晚唐五代時期仍舊是可以為個人命運而舉辦的儀式。羅天大醮與杜光庭創造的“河圖品格”存在密切關聯;而與淵源更為古老的河圖大醮之間,除偶然存在“普告周徧”、徧請各路神靈的類似模式外,並無其他密切聯繫。
(四)結論。白老師指出河圖經法及其儀式在道教史中的獨特意義有四點:(1)河圖經法和儀式的出現和消亡與朝廷對讖緯的態度存在一定關聯,對之進行研究可深化道教與讖緯學等理論系統的互動認識。(2)河圖大醮是致力於幫助統治者維護政權的儀式,此類儀式是道教與朝廷政教互動的關鍵點之一。(3)經杜光庭之手,河圖經法與儀式在中古末期的最後輝煌為其它護國儀式準備了優良土壤。因此,在道教儀式史的框架下,中古河圖傳統也佔據著關鍵的轉折位置。(4)對河圖經法與儀式的研究擁有反思中古道教史細節的意義。
二、評議
吳楊老師對白照傑老師的論文作了評議。吳老師認為這篇論文規模宏大、視野開闊,從漢末研究到唐末,還提出唐末之後不同面向推進的空間。從儀式的角度探究讖緯因素在道教中的變化,是在索安(Anna Seidel)提出讖緯與道教關係之後很大的推進。論文使用的材料豐富,除了教內文獻,還用到金石和書信材料。此文是對於发展脉络過於隐讳、断续不明的河圖傳統的發掘工作。
隨後,吳老師提出兩個問題:(1)從《上清河圖內玄經》到杜光庭“河圖醮儀”,“河圖”概念本身有何發展變化,與儀式有何關係?(2)論文中提到“與《河圖》存在‘道經化’過程類似,九皇也經歷了‘法籙化’的轉變,轉變的目的在於歸附‘《河圖》經教’,為後者提供‘神靈護佑’,增加後者作為次級經教傳統的完整性。”籙由天師道最先使用,功能是為信徒提供體內神的護佑,或是為天師道高級神職人員提供上章或其他儀式的資格憑證。上清傳統的存思實踐不需要籙,如果上清傳統借用籙或法籙化,則需要重新解釋自己的儀式實踐,這樣的動力或兩種實踐的連接點是什麼?
白照傑老師回應道,從南朝到唐朝的“河圖”概念可能沒有明顯的變化,但要確定這一點,還需作專門的研究。也有很多不稱“河圖”的儀式具有同樣的功能,河圖大醮的儀式可能跟佛教《仁王經》有關,舉行儀式的功能也相似,但尚未找到線索。至於第二個問題,白老師表示此前行文時,為了強調《河圖》與九皇籙的關係,將《河圖》變為道經、九皇變為法籙這兩個過程捆綁在一起,目的性太強。二者之間雖然有關係,但不是完全捆綁的關係,九皇變為法籙可能有更多的原因。

三、提問與討論
在論文發表和評議之後,與會嘉賓就論文的相關內容向白照傑老師提問。
首先是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呂鵬志教授對論文提出多條商榷意見:(1)論文第二節“河图九皇籙及相关仪式的成立”遺漏了一個重要材料,即唐代張萬福《醮三洞真文五法正一盟威籙立成儀》“設壇座位”條的河圖附上清法位。(2)關於河圖寶籙(九皇寶籙),法國學者賀碧來(Isabelle Robinet)提出晚出上清經接受天師道的科範,河圖寶籙就是上清經發展到後期模仿天師道創造的上清籙之一。論文沒有注意到相關田野資料,呂教授發現江西現存上清大洞籙中的曲素訣辭籙與《道藏》記載的曲素訣辭籙一致,可以印證該籙流傳不絕,直到現在也沒消失。(3)論文第二節第二個小標題是“李含光與玄宗書信中的河圖大醮”,但書信的內容卻是“修河圖大齋”,明顯文不對題。另外,論文稱書信中的河圖齋看不出醮儀的成分,其實書信D部分提到的“設齋飯賢”應該是閉幕式三個節目(拜表言功、設醮謝恩、投龍簡)中“設醮謝恩”的間接表達。(4)論文第二節中第三個小標題為“杜光庭與河圖大醮的終結”,但是杜光庭所作醮詞中有“備河圖醮禮”之言,說明河圖大醮並未在杜光庭這裡終結,且現在東南亞流行的九皇醮其實就是河圖醮的另外一個名稱。(5)論文引用《冊府元龜》的一則材料標點有誤:“殿中監陳國公李輔國奏:‘殿中監陳國公李輔國奏:‘大明宮三殿前設河圖、羅天大醮,其夜及晨有龍見於御座褥。”應改為:“殿中監陳國公李輔國奏:‘大明宮三殿前設河圖、羅天大醮,其夜及晨有龍見於御座褥。宛轉鱗甲腳迹,遍於褥上。’以其褥示朝臣。”(6)白照傑老師論文中提及呂鵬志教授待刊會議論文,呂教授對此作了兩點回應。第一,白文提到“呂鵬志等學者指出,河圖大醮在唐代的存在形式是比較典型的齋後醮,基本與金籙齋相伴。”這裡誤解了呂文的關鍵詞,呂文的關鍵詞是羅天大醮,白文的關鍵詞是河圖大醮。第二,論文中稱“呂鵬志在論著中多次指出羅天大醮與河圖大醮之間存在承繼關係”,但呂文的觀點是羅天大醮與河圖大醮存在密切關係,不一定表示二者有先後的繼承關係。提出問題的同時,呂教授也高度讚揚了白老師的長篇大作,認為此文視野開闊、材料豐富,涉及的問題也比較多,而自己關於河圖大醮的文章只是個梗概,較為粗疏。他認為,白老師的這篇會議論文引發了真正的學術交流和辯論。

白照傑老師感謝並接受呂鵬志教授的指正,隨後說明已經注意到張萬福的《醮三洞真文五法正一盟威籙立成儀》,以及田野調查發現的上清大洞籙,最近正在撰寫相關論文加以說明。李含光的書信提到的確實是河圖大齋,不是醮,這一小標題需要修改。至於“杜光庭與河圖大醮的終結”,原意是指在杜光庭之後就見不到河圖大醮這一儀式了。
之後,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趙川老師提問。論文引《岱嶽觀碑》的第二條提到“設金籙寶齋河圖大醮”,此後“兩度投龍”。兩度投龍是否金籙齋和河圖醮各投龍一次?白老師認為投龍可能沒有次數限制。
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碩士研究生趙允嘉提問,論文在考察南方道教對《河圖》讖緯文獻的吸收時,同時提及顧歡的《道跡經》和陶弘景編集的《真誥》,雖然顧、陶二人所輯錄真人誥㖟有一定區別,但是否將它們視作同一經典的不同版本更為合適?白老師表示該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
(供稿:楊金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