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獻系列講座紀要
2025年8月18日下午,由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西南交通大學中國宗教研究中心主辦的道教文獻系列講座於九里校區學術交流中心順利舉辦。本次系列講座共開設四場,四位主講人皆對道教文獻有著精深獨到的研究。他們各自圍繞中古道教文獻中的核心議題展開深入探討,為現場旁聽的師生呈現了四場新見紛呈、酣暢淋漓的學術盛宴。
第一場:《真誥》說與誰聽?楊羲與郗愔
首場講座的主講人是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榮休學監教授柏夷教授(Stephen R. Bokenkamp),主持人是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呂鵬志教授。
陶弘景在《真誥》中輯錄並評註了楊羲所受的真人降誥。自許氏開始,楊羲所受降誥除了傳授給其他江南氏族之外,還被要求與少數北方士族成員分享,其中就包括郗愔。柏夷教授著重考察了《真誥》中有關郗愔的文獻記載。《真誥》卷五記載,紫微王夫人令許謐告訴郗愔,他的父親郗鑒因為殺戮數百名無辜的人而“殃考深重”,禍及後代。郗愔由於自身“修德既重”免於被天曹考責,但其子孫仍然難免責罰。柏夷教授指出,這表明當時佛教已經開始影響中國士人對於死後世界的認識,但尚未形成個人受報的地獄說。同時,柏夷教授認為陶弘景對真人所說的郗鑒事迹采取了謹慎保留的態度。陶弘景通過考查《世說新語》等書(如《世說新語》卷一引《郗鑒別傳》稱郗鑒“以儒雅著名”)認為郗鑒“清儉有志行,不應殺掠”,殺戮之事可能是其在南渡時與他人發生沖突所致。
柏夷教授列舉了《真誥》中與郗愔有關係的幾位真人,認為郗愔亦有真人之位,如右英王夫人曰:“欲以裴真人本末示郄者可矣”,紫微夫人亦云:“郗若得道,乃當為太清監也”。由此柏夷教授討論了早期天師道與上清經的不同得道條件。天師道認為得道需要授“籙”,上清經則強調得道需要有“錄”,即要有記錄自己姓名、仙籍的“仙錄”。《真誥》卷一記載了紫微夫人降授許謐及其同學(郗愔)的兩首詩。柏夷教授認為其中“一眄造化剛,再視索高疇”“求真得真友,不去復何求”暗示了紫微夫人對許謐共行偶景之道的期許,當然也包括許謐的同學郗愔。
最後,柏夷教授指出,《真誥》所記之事亦可補充《世說新語》記載的不足。《世說新語》卷五記載,郗愔的兒子郗超死後,他的妻子周氏不願意回到娘家,稱:“生縱不得與郗郎同室,死寧不同穴?”可見夫妻二人情感深厚。但在《真誥》卷五,茅小君真人卻云:“周馬頭在水官訟其婿,引理甚苦。”即周氏在死後向水官訴訟郗超,這似乎與《世說新語》所述不符。柏夷教授對此進行了考證。他認為周馬頭可能並非郗超之妻,而是郗愔之弟郗曇(320-361年)的妻子。《真誥》可以作為另外一種歷史的證據,幫助我們進一步了解當時人們的生活背景、性格、事迹以及宗教信仰。
講座結束後,主持人呂鵬志教授指出,柏夷教授比較《真誥》與《世說新語》記載的郗愔事迹後提出自己的觀點,表明教內文獻通常可以與教外文獻記載的內容相互補充、相互印證。南京大學文學院趙益教授表示柏夷教授的這場講座啟發極大,同時認為“周馬頭在水官訟其婿”指的是周馬頭因丈夫郗超所做的壞事而被水官訴訟,其為此辯解,“引理甚苦”。如此便與《世說新語》的說法不相矛盾。與會師生還就《真誥》中的祖先信仰、右英王夫人傳授郗愔《裴君傳》的原因、““籙””與“錄”的異同等問題與柏夷教授展開深入討論。
第二場:早期上清經典中的仙真品級
第二場講座的主講人是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博士研究生趙允嘉同學,主持人是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張曉雷老師。
首先,趙允嘉同學指出,《真靈位業圖》作為討論道教神譜的重要早期文獻,其主體來自東晉上清經中出現的天界仙真和冥界鬼官。但《真靈位業圖》和與之類似的《無上秘要》卷83-84記載的“得道人名品”這兩套後出的神譜是否能真實准確地反映早期上清經典中的仙真關係是存疑的。而重新考訂早期上清經典中的仙真品級,則有助於我們梳理和了解道教神譜的源流與演變。
接著,趙允嘉同學探討了早期上清經《上清太上八素真經》《紫陽真人內傳》《真誥》中的仙真品級。他指出,《八素真經》共劃分出五個品級的仙真等次:玉清真人、上清真人、太極真人、太清真人、九宮飛仙。在《紫陽真人內傳》中,仙人蘇林向周君介紹了上仙、上仙之次、中仙、中仙之次、下仙、下仙之次的三品六級仙人分類,其各自有對應的職責和能力。《真誥》則對真人和仙人體系作了另一種分類。《真誥》卷五裴君曰:“昆侖上有九府,是為九宮,太極為太宮也...明大洞為仙卿,服金丹為大夫,服眾芝為御史,若得太極隱芝服之,便為左右仙公及真人矣。”趙允嘉同學通過比較早期上清經中的幾種仙真品級,指出從華僑到楊羲這兩代接真者對九宮的理解是不同的。華僑認為九宮之中只有上仙和上仙之次,楊羲則認為昆侖九宮中存在著仙卿、大夫和御史三個官僚等級。
最後,趙允嘉同學總結了早期上清經中的仙真品級。他指出,早期上清經的九品仙真等級之所以與《真靈位業圖》和《無上秘要》反映的七品或八品仙真等級有較大差異,是因為《真靈位業圖》的神譜重在構建一套與魏晉官品相對應的天界官僚的品級設定。而早期上清經的九品仙真等級本質上是由仙人和真人的修行方式和飛昇方式來決定的。某種程度上來說,它可以視為是仙人和真人的本品或本階。
趙允嘉同學這場廣徵博引、細緻深入的講座引起了現場師生的極大反響。呂鵬志教授、美國達特茅斯學院李福教授、柏夷教授、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羅寧教授、日本明星大學廣瀨直記教授紛紛就相關問題與趙允嘉同學展開深入探討。
第三場:古典文獻“文獻關係”視野下的道教文獻文本生成
第三場講座的主講人是南京大學文學院趙益教授,主持人是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羅寧教授。
趙益教授首先界定了“文獻關係”這一概念。“文獻關係”即指中國古代文獻在共時性和歷時性上所形成的一切關係及其意涵的總和。“文獻關係”涉及文本生成、文本載籍、文獻屬性、文獻傳流、文獻譜系乃至文本校勘等多方面的內容,是古典文獻學最重要的範疇之一。趙益教授指出,中國古典文獻的兩個重要的內在特徵(中國古典文獻的文化特色、中國古典文獻發生、發展的一般規律),使類型豐富、數量眾多、歷時悠久的中國古典文獻群體之間,形成了複雜的關係;全部古典文獻形成了一個歷時悠久、結點眾多的網絡。因此,必須要解決文獻文本生成中的關係問題,道教文獻研究亦是如此。
趙益教授認為,相較於傳世文獻,道教文獻的纂輯性、引用性要更為顯著,更重要的是其自身具有的宗教性。同時,道教經典性質特殊、數量龐大、種類繁多、歷時悠久,文獻、文本問題極其複雜。他以葛洪《神仙傳》為例,探討了道教文獻文本生成中的複雜關係。《神仙傳》作為葛洪所寫的“原生書”,在流傳過程中逐漸散佚,後人對其進行纂輯。但纂輯後又再次亡佚,故需要對《神仙傳》作輯佚工作。趙益教授認為,《神仙傳》之所以會散佚,是因為古代抄本在傳抄過程中受抄寫人的主觀因素影響而對部分內容有所刪減。《神仙傳》“原生書”雖已亡佚,但仍存有部分“關係書”,如歷代各種引用、彙纂及明清以降各種輯本。趙益教授對其文本來源和人物內容進行詳細考證,認為輯本《神仙傳》的部分內容很大程度上輯自《漢武帝外傳》。最後,趙益教授總結,無論是早期還是晚期的道教文獻,若從“文獻關係”這一視角加以考察,便可以對其中一些疑難問題獲得更加深入的認識,進而得出更為可靠的結論。
趙益教授這場關於道教文獻文本生成的精彩講座讓現場的道教研究者受益匪淺。與會師生就上清諸真傳的成書時間、《太上洞玄靈寶五符序》的文本來源、AI能否研究古典文獻“文獻關係”等問題向趙益教授請教。趙益教授一一回應,同時與幾位與會代表討論了AI在古典文獻研究中的應用問題。
第四場:道教、佛教與民族——北朝佛道造像碑的化胡說
最後一場講座的主講人是美國達特茅斯學院李福教授(Gil Raz),主持人是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吳楊副教授。
李福教授首先圍繞中古早期關中地區的佛道造像展開討論。他指出,這些造像碑由新興宗教團體所立。此類教團多為在家信眾組成的民間組織,由僧侶或道士領導,成員包含漢族與非漢族,既受佛教影響,也有天師道、靈寶等道教傳統。李福教授將這種教團稱為“生活宗教”,與經典化、制度化的“主流宗教”相區分。教團成員不僅從事此前“主流道教”反對的造像活動,還將道教經典如《老子中經》《化胡經》等與佛教經典相結合,創造了不同於主流化胡說的相反觀點。
李福教授以辛延智造像碑(548年)為例,指出與強調佛教教法由老子所化的主流化胡說不同,碑文認為無論是“李氏”(老子)還是“胡主”(佛陀)都是同一最高本體的兩種化現,因此“造大道、如來二聖真容”,將佛道放到了同一塊造像碑之上。李福教授詳細梳理了主流化胡說的興起與流變,考察了《化胡經》的版本、年代與存佚。他指出,早期天師道經典《大道家令戒》記載了“道”的五次“化身”:太平之道、《五千文》、佛教、張良、張陵。其中提到老子“西入胡授以道法”,但不傳授給秦國之人“非但為胡不為秦,秦人不得真道”,表明早期道教的化胡說並非是對佛教的一味否定。《太上妙始經》亦認為佛道名異實同,經中老子云:“道成曰釋迦佛。佛,胡語,漢言仙也。”同時,李福教授指出,關中地區的宗教團體並非是以《太上靈寶老子化胡妙經》等經典為理論依據來從事造像活動。相反,《靈寶化胡經》是當地先有造像活動而後創作出來的經典。因此,當我們分析某一種宗教現象時,宗教實踐的出現往往先於宗教經典、義理的構建。最後,李福教授介紹了暉福寺碑(488年)、姚伯多造像碑(496年)、馮萇壽造道像(504-508年)中所體現的佛道平等觀念,並再次探討了辛延智造像碑的方位問題。
講座結束後,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員孫齊老師、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趙川副教授、呂鵬志教授就造像活動產生的深層原因、經典與造像的深層關係、古靈寶經中的化胡思想等問題向李福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見解與疑問,展開了熱烈交流。
(供稿人:邱紹傑)